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对我市今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予以公布:从今年4月份起,我市城镇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随着社平工资的调整有所上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最低不得低于每月178元。
缴费比例
单位高于个人
根据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应按照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12%),个人缴纳8%。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个人不缴纳。
特别需要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每年4月将实行费率浮动。
社保费用
今年全部上涨
由于去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均有所上涨,因此,今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都将相应调整。
据了解,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据介绍,去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852元,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19293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收入;低于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此计算,今年,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在178.6元—892.8元/月,个人则应缴纳71.44元—357.12元/月;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在19.3元—96.48元/月,个人应缴纳9.65元—48.24元/月;医疗保险单位至少应缴纳72.38元,个人缴纳19.3元;生育保险单位应缴纳5.79元。
本报记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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