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柳)针对机关少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炒股的现象,近日,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市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禁在工作时间炒股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监督管理,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规定,严禁上班时间炒股。
通知指出,近一段时间以来,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以及利用办公电脑和网络等进行炒股,影响了正常的工作,降低了工作的效能,损害了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形象。三部门在通知中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不得外出或利用电脑、电话等工具进行炒股;工作单位的电脑和网络等仅限于办公使用,不得安装任何用于炒股、游戏、网聊等软件,已经安装的,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全部删除;加强对机关财务、现金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相关资金的调用、拨付等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制度和手续,杜绝盗用、挪用专项资金用于炒股等。
据了解,扬州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级机关工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开展明查暗访。对办公电脑未删除炒股等软件的,一律给予设置炒股软件者告诫处理,并给予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对利用上班时间炒股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考核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通知下发后,仍不认真纠正或屡次发生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炒股问题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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