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名业主代表九成投赞成票,部分业主抗议造成场面一度混乱,多名警察到场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杰 范如石)昨天下午,翠湖山庄54名业主代表投票通过了《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两份业主自治文件。
会所内场面混乱警察出动
昨天下午,翠湖山庄会所里挂上了“业主大会暨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横幅,会场里响起歌曲《春天的故事》。15时,业主联席会议召集人姚飘(小区党支部副书记)、吴金枝(居委会主任)、毛玲珑(业主)出现在主席台。毛宣布,小区的55名业主代表有54名出席会议,将代表业主对联席会议拟订的《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投票,其余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反映自己的意见。
但投票尚未开始,有一位与会的业主就站起来激动地说,54名业主代表不能代表小区1800多名业主投票,因为这些业主代表并没有得到业主的签字授权,应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自治文件。他还质疑,部分业主代表并不是小区业主,由不是业主的居委会主任参与主导业委会选举也是错误的。
一位声称有15年执业律师经历的业主代表符某则解释说,业主代表是通过自己报名,在小区公示个人资料,业主代表逐户上门征求业主意见的程序产生的。而翠湖山庄正在尝试的是一种“三权分立”的小区自治模式,即由业主代表大会、业委会、监事会分别作为自治事务的决定、执行和监督机关,这可以弥补以往由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事情的低效率缺陷。
该业主代表的话音未落,另一位声称有20年执业律师经历的何姓业主马上反驳说,业主代表没有出示得到业主授权的书面证明,因而不能代表业主投票,更谈不上“三权分立”。他的话刚说一半,突然话筒被掐断失声。
双方长时间争执不休,场面一度混乱,当地多名警员入场维持秩序。至17时许,投票结束,两份业主自治文件均获得九成以上的赞成票。
会所外众业主争论激烈
昨天的投票引起了小区业主的广泛关注,他们聚集在会所外面也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业主萧先生认为,对原业委会告房管局街道办的案件,法院尚未判决。业主代表会议现在就通过自治文件,有企图造成既成事实的嫌疑,必然会激发意见相左业主的对立。联席会议大可不必着急,应该静等法院判决,尊重法律。
业主毕先生说,业委会改选是业主自己的事情,现在争执的双方可能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之前业主就有投诉原业委会私自收取停车费,而主导现在改选的有些业主代表,是想取得改变小区规划的主导权谋取私利。现在应该等法院判决之后再开展改选工作。
另一位业主认为,无论如何,现在的业主会选举,将可以改变由老业委会垄断小区管理的局面。另一位业主则焦急地向业主代表询问,改选之后小区的幼儿园能不能启用,解决其孩子要到小区之外上学的难题。接受咨询的业主代表表示,这需要在改选之后才能商议定夺。
一位自称不便公开发言的公务员业主表示,昨日的大会现场明显就是有人故意搅局。“很多人都很激动,说没看到两份东西的内容,这个要实事求是地讲,《业主公约》早就贴到公告栏里面去了。每个人的信箱里面也有,电梯里面都有。”
对业主代表是否有征得业主的书面授权,有些业主表示确实签字确认,有些业主则表示根本没接到征求意见。
天园街道办到场观摩
位于黄埔大道旁的翠湖山庄目前正深陷于业主委员会选举风波之中。天河区房管局和天园街道办尝试由居委会牵头,成立业主联席会议主导选举,但原业委会日前将以上两个部门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裁定政府的做法越权违法。此案于6月7日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但至今尚未判决(见6月8日《新快报》报道《翠湖山庄业委会告房管局街道办越权违法》)。
记者此前了解到,翠湖山庄业委会告房管局、街道办越权违法的案件,是《物权法》公布后,广州第一宗依据《物权法》原则,业主自治“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此引起广泛关注,广州市人大也将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昨天,一位在大会现场的肖姓人员告诉记者,他是前来观摩了解翠湖山庄选举事情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他认为,业委会和主管部门打官司是一件好事,目前的改选风波也将促进小区基层民主的发展,有关部门将从这一典型案例中获取教益。
尽管已经被告上法庭,天河区房管局和天园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昨天也出现在大会现场,他们一直站在会场后方观看事态,没有发表言论。期间,天园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曾对记者愤愤表示,此前媒体关于翠湖山庄改选的报道不尽真实,但他没有仔细说明缘由。天河区政府的宣传人员,昨天通知各媒体负责区政府事务报道的记者,在报道翠湖山庄的业主代表大会时,能进行“正面引导”。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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