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副主任杨健强就《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有关问题答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7〕43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兴边富民行动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
问:什么是兴边富民行动?其宗旨是什么?为什么说兴边富民行动是一项德政工程?
答:兴边富民行动,是1999年由国家民委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倡议发起的一项边境建设工程,实施范围是我国135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8个边境团场。兴边富民行动的宗旨是振兴边境、富裕边民。通过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投入和对广大边民的帮扶,使边境地区尽快发展起来,边民尽早富裕起来,在发展中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感情和加强各民族大团结,最终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的。
几年来,兴边富民行动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边境地区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行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和带动了大量其他各类资金投入边境地区,实施了一批兴边富民项目,建设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举一个例子。新疆富蕴县境内有一条乌伦古河。过去,200公里的河段上只有4座桥,平均50公里才有一座牧道桥,当地哈萨克牧民转场放牧很不方便。兴边富民行动中,当地政府在乌伦古河上兴建了8座桥,方便了各族群众,这些桥被分别取名为爱民桥、惠民桥、盖民桥。正是由于兴边富民行动,积极为边疆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此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边疆各族群众亲切地称颂兴边富民行动是中国共产党的德政工程。
问:十一五时期兴边富民行动的目标、任务及其重点是什么?
答:发展总目标是:重点解决边境地区发展和边民生产生活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明显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较大提高,使大多数边境县和兵团边境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以上水平。具体目标有改善基础设施状况,保障贫困边民的基本生活,社会事业较快发展,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增强,边境贸易较快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七个方面。
目前,我国边境地区发展稳定中面临的问题不少,需解决的问题也很多。《规划》从帮助解决边境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出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主要包括边境地区公路建设,边境一线茅草房、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水利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和村村通电话工程,生态保护和建设。
二是突出解决边民的贫困问题,拓宽增收渠道。主要包括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加强劳动力培训,加快在边境农村中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边境扶贫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发展边境贸易,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主要包括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加强重点边境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当地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技术合作。
四是加强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口素质。主要包括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提高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的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五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境稳定。主要包括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构建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问:如何加大国家对边境地区发展的支持?
答:国家已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等。这些政策,都集中体现在了《规划》的政策措施部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规划》强调在实施这些政策时,要向边境地区倾斜照顾,重点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把《规划》的,特别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部门、本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行单列,优先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中央有关部门对兴边富民行动大力支持,在政策上倾斜,在项目上优先。如去年,交通部对边境地区安排投资23.5亿元;教育部对边境地区安排两免一补资金5.7亿元;农业部对边境地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8亿元;商务部确定86个边境县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共建设农家店3600多个。其他部门也作了大量工作。这些都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可以相信,随着《规划》的全面实施,各方面的支持力度都会加大。
问:中央财政如何加大对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的支持?
答:兴边富民行动开展以来,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密切合作,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总结经验、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设立了兴边富民行动资金,先后支持46个边境县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从2000年到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兴边富民行动资金累计4.85亿元,吸引和带动了大量其它各类资金投向边境地区,帮助边境地区群众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进《规划》的实施,国家民委已商财政部,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兴边富民行动资金1.8亿元,比去年增加6900万元,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由37个增加到60个,占边境县总数的45%。通过加强重点县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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