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区看病政府将补贴10%门诊费
张广宁主持召开市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通过购买、资源整合、改造等方式解决64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问题;
■2008年社区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
■对为不便或老年患者出诊、家庭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周方 陈伟秋) 昨日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六个相关配套文件。
张广宁要求,通过加快发展,力求在2009年7月前完成《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提出的任务。
对于如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张广宁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公益性质,加大政府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从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通过购买、资源整合、改造等方式解决64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问题。同时,对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造,使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建设标准。二是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2007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0元,2008年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三是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对社区基本医疗的补偿机制。政府对广州市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时的医疗费给予10%的补助(不包括药费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行动不便或老年患者的要求提供上门出诊、设置家庭病床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配置和更新的资金投入。用两年时间,使全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达到配备标准。五是调整改革药品供应渠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实行集中采纳、统一配送、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用药采购体系。
六是建立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关系。组织大型医院以就近为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定点对口帮扶,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不断探索创新,及时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个配套文件
《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安排方案》、《广州市城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意见》、《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广州市城市社区基本医疗补助方案》、《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经费安排方案》、《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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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保迎来参保高潮
近3万人次享受到“再报销”优惠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吴子因 林甲松) 只需每月再多缴纳14.1元,属于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将可再得到70%的报销,总体医疗费的基金支付率将达到九成左右。
这一由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于去年11月推出,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补充医保办法,目前已接纳近百万人员缴费参加。而从新政开始实施以来,已经有近3万人次的参保人员享受到“再报销”优惠。
近百万人参保补充医疗
“由于政策出台时明确规定了符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单位和个人均不需缴费可直接享受到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这一人群的补充医保参保人数截至5月底已达到了59.8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伍锦明向记者介绍道。此外,截至5月底,市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也达到了36.6万人。这样一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数于上月底就达到了96.4万,约占广州统筹区全部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的40%。
下年度参保费用略涨
由于补充医疗保险是以社保年度为计算待遇享受时限,在本社保年度随后时段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下(2006社保年度为13.5万元)的,可继续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再补助保障。
另外,每年的7月1日是新社保年度的开始,按照统计局宣布的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社平工资为3018元计算,3018×0.5%=15.09,2007社保年度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额度只多出了几毛钱而已。
个案
李先生“再报销”多报2.4万
今年3月份开始,李先生三次入院,共花掉23万多元,其中属于医保三个目录外的自费项目费用共达6.8万元,而乙类先支付费用为8700元,其三次住院后属自费项目一共约为7.7万元左右。
而在剩余的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16万元左右的医疗费用当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资金约为12万元,由于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李先生又获得了2.4万元的报销。这样一来,其属于自己掏钱的费用,也就只有1.2万元左右,补充医疗保险让他至少少付了2.4万元的医疗费用,而这2.4万元的再补贴待遇,是在单位和职工共同月承担仅14.1元的基础上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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