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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北京市企业和把土地用作经营性目的的个人,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税额标准将提高两倍。记者昨天(17日)获悉,市政府已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作出了修改,外企首次被纳入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畴。 据了解,这次修改后,本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等级分为六级,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过去,这6级土地年税额分别为10元、8元、6元、4元、1元、0.5元。 此次调整与以前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首次纳入到征税的范畴。 对于本市相关纳税人来说,由于政策修订,2007年4月份征期已经暂停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将在2007年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而个人购房是无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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