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年底覆盖全市
市工商局召开推广现场会强调要创造和谐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本报讯(记者饶洁通讯员邱文)今后,消费者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可以第一时间找到发生争议所在的商场、集贸市场或社区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今年4月市工商局福田分局在我市部分大中型商业企业推出了“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试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通过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扩大了消费维权网络,推动了企业自律,完善了“和解在先”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对于预防、减少和快速处理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以及消费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全面推广这一消费者权益保障新模式:即到今年底,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将覆盖全市大中型商品流通企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包括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等);到2008年覆盖到协会、社区。
今后,有关12315/12358的消费者投诉,市工商局将以服务站为载体,以网络信息系统为依托,对已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的企业,将涉及工商物价范围的消费者投诉交由企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和解,并通过网络系统对企业先行处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办,对于和解不成的,再移交消委会处理或向工商部门申诉。
市工商局局长申庆三说,开展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工作,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维权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希望广大商品流通企业都参与到服务站的建设中,共同创造和谐、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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