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春)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纪念《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施行十周年座谈会,对全省十年来的警务督察工作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王锐,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及全省各地市警务督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陕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成立于1998年,目前已发展到8个督察支队、112个督察大队,警务督察民警449人。王锐说,这支队伍是警察中的警察,是“啄木鸟”、是“消防队”。他说,十年来,这支队伍除批评教育430名轻微违纪民警外,共处理违纪民警151人,其中128名被禁闭和停止执行职务,23名被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仅2005年1月份以来,省厅警务督察总队就查结“延安30警车赴婚宴喝喜酒”等引起中央及省上领导批示的案件31起。
王锐说,现在群众反映较多的是“特权车”,一些警用车辆即使不执行公务,也乱鸣警笛、乱闪警灯,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甚至一些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闯红灯、乱停乱放,拒不服从交警管理等等,这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王锐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要严格办案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重大案件要全程跟踪督察。
会上,陕西省公安厅还对荣获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先进集体的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室及荣获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先进个人的人员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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