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服务员吃饭时剩两口被酒楼罚款300元,月工资仅800多元的服务员嫌罚款太重,因此辞职。该酒楼副总经理昨日表示,剩饭要罚款300元的规定员工早已知道,如果罚款20元或30元员工根本就不当回事,罚款300元的规定是20多年工作经验得来的,比较合适。
当事人
剩饭两口被罚款300元
利某某投诉到本报称,她因为剩饭两口被罚款300元,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利某某。她来自广西钦州市,今年4月27日应聘到三水“明都渔村”酒楼做服务员,上班时间不足两个月,6月18日已被公司辞退。她出示一张离职单给记者,上面写着,离职原因是辞退,6月份的工资计算15天半,扣除内容有:倒饭,扣300元,洗涤,30元;6月份实发237元。
利某某告诉记者:6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当时酒楼所有员工在吃饭,她因身体不舒服所打的饭菜没吃完。就在她准备离开时,一男子(事后知道是酒楼一经理)走过来问她,“为什么饭没有吃完?”她不解地反问:“就两口,剩的饭又不多!”该男子随后告诉她,将对她实施300元的罚款,并由财务出具了酒楼的票据,这笔罚款将从当月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工资就850元,剩两口饭就要扣300元,这也太不合理了,明明就是霸王条款!”昨日上午,利某某娟气愤地表示。她说,关于剩饭罚款的规定酒楼是从5月25日起制定后实施的,此前已有一名新来厨师因“剩饭”遭罚。“我在事发的前两天一直生病,另外饭也很难吃,所以当天没能吃下自己所装的饭,但酒楼却照样罚款,不能接受!”为此,她当场提供了6月12日、13日在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分院的看病证明。
酒楼方
罚款少了管不住员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三水明都渔村酒楼了解情况,在该酒楼三楼内部食堂墙壁上,记者见到一张套红的“倒饭罚款300元”标语很是显眼,旁边还贴有一个内部食堂制度,上面第4条写着:节约粮食,不准倒饭,能吃多少是多少,吃了不够可以再添,倒饭者罚款300元/次。
明都渔村酒楼副总经理钟景霞表示,利某某是4月27日正式上班的,全酒楼服务员有70多人。他们发现员工吃饭时不注意节约,每天都有两到三桶剩饭菜倒掉太可惜了,于是就制定了员工食堂规定来管理。员工也都能接受和遵守。此前一员工虽违规倒饭,但态度较好,最后被罚款100元了事。而利某某则不一样。事发当日,一位经理看到利吃了两口就将饭倒掉,便问她为什么,她说“我喜欢倒就倒了,你能怎么样?”当时她也在场,看到利面色难看,像是谁欠了她的钱一样。于是就按照规定对她予以处罚300元,6月18日利便申请辞职。
至于利所说的当时生病不想吃饭,钟经理表示她没听说过。她表示,生病不想吃饭但可以吃粥,甚至可以煮面,也可以不吃,但绝不能浪费。生病与吃剩饭也是两回事,即使生病了,也不影响该规定的执行。利说饭菜难吃,而她跟员工一样,都在一起吃,“我们都能吃,她怎么就不能吃?”而对于300元的罚款标准,她说这是依据她20多年的管理经验得来的,“如果就罚个20元或30元,员工根本不当一回事,钱少了是管不住的。”
她还表示,因为现在招工难,辞工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随时想走就走,无人顶替,工作无法开展。
劳动部门
规定侵犯权益可申请仲裁
昨日下午,三水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企业规定倒饭要扣300元钱,劳动法没有相关的规定。企业是可以有自己的内部规定,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约束,企业内部规定不能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否则就违法;劳动者如果认为企业的规定侵犯了自身的权益,可向三水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谌来业表示,法律是允许企业有内部规定的,虽然企业没有权力罚款,但可用扣工资之类的方法灵活处理。该员工在事前就知道规定并自愿接受了,企业的做法并没有违法。但他表示,企业执行规定时应该区分故意和过失,故意违反没什么说的,但如果员工只是过失,就按照规定严厉处罚显然有点不合情理,因有些事情是不可以预料到的,比如,该员工生病开始想吃,而打饭菜后发现不合口味后来又不想吃了,再按规定执行就显得不太人性化。
作者: 张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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