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组委昨起向全球征集亚运歌曲
本报讯记者周乐瑞,通讯员亚组宣报道:广州亚组委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分阶段向全球征集广州2010年亚运歌曲,歌曲语言原则上以中英文为主,同时考虑加入粤语元素。
亚运歌曲风格 不限
据介绍,此次征集的广州亚运歌曲并不仅限于“会歌”,而是包括主题曲、火炬传递歌曲、颁奖歌曲、志愿者之歌等近十首歌曲。征集范围面向海内外,凡是热爱、支持和关心体育事业,从事、爱好歌曲或歌词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歌曲的风格、形式不限。”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亚组委宣传部部长罗京军特别强调,作品应充分反映广州亚运会“激情盛会和谐亚洲”的举办理念,体现顽强拼搏、勇于竞争的体育运动精神以及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岭南独特的人文精神;同时,具备强烈艺术感染力,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接受。
此外,亚组委还表示,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必须是完整歌谱(乐谱与歌词组合),歌词语言类别仅限中文或英文。应征作品提交资料包括:音响资料(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形式)、歌谱和作品创作理念。应征者还需一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已签署的报名表和承诺书。表格可访问亚运会官方网站:www.gz2010ag.org。
入围作品奖一万元
据悉,广州亚运歌曲征集活动分届举行,从2007年至2010年,亚运会歌曲征集活动将陆续举办,最终产生第十六届亚运会会歌。
本次第一届征集活动为期一年,应征者必须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把作品送达或邮寄至第十六届亚运会组委会。亚运会组委会将采取专家公众互动的形式,在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会在2008年9月公布,最终入围作品的应征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一万元和证书一份。
亚组委还提醒应征者,向亚组委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亚组委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亚组委独家所有。未经亚组委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考虑加入粤语元素
据悉,此前,一批著名音乐人还在征集意见座谈会上建议,可否在亚运会歌曲中加入粤语元素。对此,广州亚组委表示,亚运会会歌只可能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但考虑到粤语在海外的华侨华裔中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创作者在歌词中加入一两句精彩的粤语方言,可以突出广州特色,亚组委也会考虑采纳。
但罗京军也一再提醒创作者,亚运会歌曲不只是广州的、中国的,更是亚洲的、乃至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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