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过半陪审员出自党政机关
个别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问题仍然存在;半数以上人民陪审员在党政机关工作,代表性不强……昨前两日,四川优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在蓉召开,省高院公布了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情况的大型调查结果,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困难,将在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中完善。
备受关注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已满两年。日前,省高院组织专人到成都、乐山、达州3个市中院及所属的7个基层法院实地调研,召开9场座谈会、查阅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卷材料100多宗、发放回收调查问卷120多份,最终形成调查报告。昨前两日,省高院在组织召开的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公布了调查情况。
“‘陪而不审’问题仍然存在。”调查发现,部分人民陪审员觉得自己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参与陪审的热情逐步下降,有的甚至找借口拒绝陪审;一些人民陪审员不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参与审判很少有自己的观点。有的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作为缓解人力不足的权宜之计。调查指出,这些现象导致全省各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不均衡”。
从人民陪审员的人员分布看,全省2130名人民陪审员中,有1092名在党政机关工作,超过总数一半,个别地方这一比例高达70%以上,有的人民陪审员还担任一定领导职务。调查指出,这种选任比例的群众性、代表性不强,需要解决。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省高院院长李少平要求逐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省高院相关人士介绍,综合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困难,在第二轮人民陪审员选任中,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按照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数量适中、最大限度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原则进行,确保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还要兼顾专长,选任一些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专家陪审体系。
省高院还要求逐步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优奖劣汰。下一步,省高院还将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确立“随机抽取”的原则参与审理。 省法宣本报记者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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