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小刚)遭遇物业办强行停电,小区业主与物业办产生纠纷,一女业主直接拎起一桶粪便泼在物业办主任的身上,此事曾引起很多市民关注。记者昨日获悉,泼粪业主被当地警方强行传唤到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并给遭泼粪的物业办主任赔偿了2500元现金。
今年4月1日,在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事处车刘小区,业主与物业办因电费问题发生纠纷,物业办强行停了几户业主的电,导致数十户业主情绪激动,其中一女业主竟直接拎起一桶粪,泼到物业办主任的身上。
事发后,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三桥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到泼粪女业主家里寻找当事人,两次下传票通知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均遭拒绝。21日中午,三名民警在该小区附近,强行将泼粪人带回派出所,就事件进行调查。
据三桥派出所一张姓副所长介绍,物业办未通过供电部门,私自停电,此举固然欠妥。但业主贸然给物业办主任身上泼粪,则更有公然侮辱他人之嫌。其行为已明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该治安案件,若双方当事人能私下达成和解,民警则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就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昨日上午,据泼粪者丈夫介绍,当天经与遭泼粪的物业办主任靳某进行协商,对方同意协商解决此事,后在民警调解下,泼粪业主被处500元治安罚款,并向靳某赔偿各项损失累计2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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