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质疑
此举会不会浪费资源?
2006年9月14日,郑州市法制局发布《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当年12月15日,樊鸿烈等10名河南律师联名写下“建议书”,分别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建议彻底取消暂住证。
律师们认为,全国各地存在的暂住证制度,均属违法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颁布实施了《居民身份证法》,该法对人口流动管理的证件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此外,2006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了对流动人口的身份证件登记制度。“以上两部法律,已经足以解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再采取暂住证制度。”
“如果暂住证继续存在,一是造成法律资源的浪费,二是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这就相当于多用一份力量去办一件无效的事情。”获悉《办法》出台的消息后,樊鸿烈律师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会不会再有搭车收费?
“首先,每办一张暂住证,都要交纳一定的工本费,这样公安机关就会有一笔不小的收入。其次既然要办证,就必然有漏网的,那么公安部门就会上门查证,对没有办证的人进行罚款,这样又将是一笔收入。在一些地方,暂住证被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创收手段,我们担心郑州会重蹈覆辙。”
早在《办法》征求民意阶段,就有人在网上提出这样的担心。在社区民警小王的眼中,郑州以前的暂住证也经历过这样的过程。“刚开始办暂住证只要10元钱,后来涨至90多元钱。90多元钱包括同时办理的劳动就业证和计划生育证,其中仅劳动就业证就需要70多元,收费理由是城市增容费。涨到最高时,办个暂住证所需费用高达152元。”
小王认为,政府要真正发挥暂住证的作用,必须真正把费用控制死。
最先恢复暂住证的沈阳市,虽说警方只收5元的工本费,可随之产生的搭车收费让人头疼。
据当地媒体报道,因为办证需要居委会证明,就有一些居委会在开证明的时候会告诉你什么绿化费、垃圾处理费等等。总之你不交上一笔数目可观的费用,居委会是不会给你开证明的,没有居委会的证明,暂住证办理处自然也不会给你办理。“现在规定仅收3元钱,就怕以后各个部门开始搭车收费。”外地来郑务工人员杨先生也有沈阳市民同样的担心。
会不会又搞半夜搜查?
2003年,因为没有暂住证,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送入收容站,后被殴打致死。
2006年8月29日晚,广州番禺发生了一起因检查暂住证而引发的不愉快事件,200多名身无暂住证者被强行关进村委会大院,每人被强制缴纳办证费20元和卫生费30元,拒缴顶撞者遭到保安和村委负责人的殴打,有人被关押滞留最长达9个多小时。
在郑州工作了5年的商丘人陈军,昨天在网上查看了很多关于清查暂住证而引发的冲突。郑州这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才能检查暂住人员的居住证,但陈军还是有所担心。他怕好政策执行的时候会走样,如果有些民警不按套路走,那外地人岂不是又要吃苦了?“会不会像以前那样,半夜跺开我们的门,清查居住证?”
居住证能不能变成贵宾卡?
2006年3月9日,《广州日报》报道了广东中山市办理暂住证带来的实惠。外来人员拿着暂住证,就能够享受中山市市区多家商场、药房的贵宾待遇,获得多重优惠。
西安市雁塔区则把进城农民工改名为“新市民”,为其颁发“新市民证”,持证者可在孩子入学、医疗救助、权益维护等方面与老市民享有同等权利,在合理诉求方面得到和老市民一样的待遇。该举迎来好评如潮。
对此,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系一名教授指出:“如果让执行者没有任何创收牟利的机会,大家对居住证的反对就会减少很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