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26日专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将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农民工公寓。这是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2007年工作要点”中要求的。
根据要求,各地在住宅建设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农民工住房需求,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农民工公寓,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
福建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措施已经得到实施。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钟维平介绍,泉州市的企业建起100多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单身宿舍、夫妻房;晋江市农民工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长汀县在开发区内建成300套经济适用房,优惠出售给开发区内的务工人员,解决了许多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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