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年底之前,上海各区的公证处将完成摘牌更名工作。今后本市(上海。下同。)的公证处不再与行政区域挂钩,市民可以自己的情况就近就需选择公证处。”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上海公证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上获得的信息。
改名
公证处将取消“区”字头
全市的22家公证处目前已完成由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的转变。“每家公证处都要参与竞争,以后不再分市级、区级的公证处。”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告诉记者,今后公证行业的管理主要实行协会自律和司法局的行政指导两结合的
方式。各区的公证处将取消“区”字头名称,换新的字号,诸如诚信公证处、国信公证处,这样的名字将代替目前的××区公证处。这一改名工作预计在今年三季度至年底前完成。这意味着市民办理公证已不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比如家住宝山的王女士在闵行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原来她需前往闵行区的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手续,但今后她可以就近选择宝山区的公证处办理,不需“千里迢迢”赶去闵行。
打破了区县的垄断,各个公证处为了收益增长,今后必然在统一收费的基础上进行服务质量竞争。
公证官司
最高将能获赔千倍
“目前公证处还未做过被告。”记者了解到,以往市民与公证处发生争议,一般都是通过信访或行政官司解决,也就是“民告官”,一旦出现这类官司,都是由司法局出面应诉。而去年实施的《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处将可以作为民事被告,市民对公证业务中出现的争议现象,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公证处,打民事官司。
桂晓民告诉记者,“没有官司不代表没有纠纷,我们已经发现少数公证处为了多办证、多创收,出现了无序竞争,擅自简化办证程序、降低公证质量要求,影响公证公信现象。”
一旦发生了上诉现象,市民如何维权?桂晓民称,大可放心。目前上海公证协会已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赔偿体系。不但用大约公证费收入的3%建立了公证赔偿基金,还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公证赔偿保险。市民一旦与公证处发生纠纷,在法院判决公证处需担责后,公证处会根据判决书进行赔偿,最高的赔偿额甚至可达公证费的千倍。同时,对于有上诉行为的公证员,也将采用退出机制,永不录用。
公证诚信
欺骗公证纳入信用污点
桂晓民告诉记者一个案例,陈某与顾某是一对夫妻,婚后陈某出了国,由于感情破裂,顾某决定瞒着丈夫将他们共同的房屋卖掉。于是她找了一家中介公司,提供了一份由丈夫署名的虚假委托书,委托其出售房屋。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对《委托书》进行公证,顾某找来了一名男子,与中介公司一起去了公证处。房屋出售后,顾某到手17万元。陈某听说后,以委托书上签名非本人所签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公证处查实后撤销了公证。陈某又向法院起诉,把公证处作为了被告之一。
“必须要减少这类骗局的出现,但现在制假手段越来越高明,公证员有时很难设防。因此公证协会开始在全市的公证处中启用了公证业务警示信息系统。此系统将所有的公证处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些猫腻行为的当事人纳入进去,提醒公证员在下一次办理公证时小心。”桂晓民说,同时公证协会正在和上海市民征信系统联系,今后公证中不诚信行为的当事人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该不诚信的信用污点还将纳入个人的信用体系。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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