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冒充干洗最高罚3万
深圳新闻网讯 遇到干洗店用水洗冒充干洗,送到干洗店的衣服被洗坏等情况,消费者该怎么索赔?从下月1日起,国家商务部联合国家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三部委颁发的《洗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其中洗衣店经营违规最高可罚3万元,一些困扰市民的“干洗纠纷”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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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洗衣纠纷“三大版本”
1 水洗冒充干洗
家住福田一小区的林小姐告诉记者,她几个月前送一件羊毛外套到小区里面的一家干洗店干洗,当时她还特别和老板交待:这
件羊毛外套容易缩水,一定要干洗。几天后,羊毛外套洗好了,林小姐拿衣服的时候没觉得有异样。等几天后上身一穿,觉得衣服变大了,再仔细一看,这件羊毛外套明显有被熨烫拉大的迹象。她认为,干洗店用水洗代替干洗的方式洗了这件羊毛外套,导致衣服缩水变形,不得不拉大。她去找干洗店老板理论,人家一句话给堵了回来:“都过去好几天了,你有什么证据啊?”
2 衣服洗坏难获赔
在深圳一家火锅店工作的张小姐将一件价值5000多元的风衣送到某连锁洗衣店洗涤,并支付了20元洗衣费,风衣的洗涤标签上注明只能干洗。但她取回后发现衣服里衬严重缩水,洗衣店称该店洗涤衣物分“普通洗”和“贵重洗”,价值在500元以上应按“贵重洗”标准收费,张小姐没将其衣服报“贵重洗”,该店只能按“普通洗”收费价格的2到20倍进行赔偿。
多次协商无果,张小姐将洗衣店告上法庭。福田区法院认为,洗衣店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无论采取“贵重洗”还是“普通洗”的方式,都应按衣服标签上的说明洗涤,并将衣服完好无损地交还顾客。由于洗衣店没按标签说明洗涤,导致衣服受损,应对此负主要责任。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洗衣店应赔偿张小姐2376元。
3 被迫签“不平等条约”
近日,记者来到景田一连锁干洗店送洗一套只穿过一次的西服,店员检查了衣服后,在洗衣单上填写:衣服领口起毛、袖口被磨光、有白霉、有污迹……记者问店员:“这是才穿过一次的衣服,没有起毛、磨光,你怎么这样写呢?”店员说:“我们也没有办法,洗衣店要求我们对每张单都这样填写,不然要被扣钱。”
记者走访了几家洗衣店,发现几乎所有的洗衣单和价格表后都附有“任何衣物丢失损坏,赔偿费不超过洗熨费的10倍”等规定。而顾客送洗的衣服大多属于中高档服装,这样的赔偿标准与衣物的原有价值是有很大差距的。可要干洗衣服,就必须和洗衣店签订这样的“不平等条约”。
解读
《办法》化解洗衣赔付难
1 不得使用欺诈手段
《办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消费者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
得从事虚假宣传、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使衣物损伤的事实等欺诈行为。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上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以及投诉电话等。
2 可选择保值清洗
《办法》规定,经营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意愿实行保值清洗,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做出书面清洗约定,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3 洗丢衣服应赔偿
《办法》对出现洗染质量问题后的责任承担也做了原则性规定:因经营者责任,洗染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染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4 洗染业“门槛”将提高
洗染业无“门槛”、人人可洗的现象也将逐步终结。《办法》要求,洗染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鼓励洗染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有关组织及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开设洗染店环保不达标,将不核发营业执照;新建或改建、扩建洗染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进行改装。
5 违法洗衣最高罚3万
违法洗衣如何处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如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工商、环保部门责令经营者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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