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店的人很少有主动纳税意识
据上海青年报今日消息点点鼠标就能开店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陌生,但“网上开店也要依法纳税”对很多人来说却是新闻。淘宝网上一商铺经营者黎丽(化名)昨天成了全国首个因网上交易偷漏税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上海普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销售奶粉和尿片
站在被告席上的黎丽不断地在抹眼泪。几年前黎丽和丈夫合开了一家市场策划公司,她担任公司的法人,主做礼品生意。
2006年6月,初为人母的黎丽发现婴儿用品在网上卖得特别俏,于是她开始销售奶粉和尿片,她用公司的抬头在淘宝网上开了家商铺。由于之前有网上购物的经验,黎丽知道网上交易几乎都不开发票。在和其他卖家交流后,她掌握了一套逃税漏税的方法。但她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的危害性,因为用她的话说:“网上所有的人都是那样(交易不缴税)干的。”
黎丽的生意日渐红火,她开始不满足于仅在淘宝网上做生意。在累积了一定的客户群后,黎丽又用公司的名义自建了一个销售婴儿用品的网站,生意越做越大,半年时间内,就销售了价值280多万的商品,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偷漏税11万余元。她的行为很快被相关部门发现。
检察官建议对黎丽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黎丽表示愿意补足税款,并缴纳罚金,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决。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监管存在两大难点
淘宝网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个人网上交易平台,注册用户已经超过3000万,目前每天的成交额约为1亿。而很多网上掌柜称,95%以上的人是不缴税的。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缴税漏洞,相关部门坦言,监管上主要有两大难点:店主不去工商登记无从查处和处罚偷税行为,法律上的不完善。
本案的检察官薛明坚告诉记者,黎丽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她在网上进行了B2B(企业对企业)和B2C(企业对个人)的交易,这是一种商业行为就应该缴纳税收,不缴就是违法。但目前网上的许多商家,打着C2C(个人对个人)的旗号而从事商业交易,他们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又谈何去税务部门纳税。
“一旦发生偷税行为,企业可直接追究法律责任,而对个人却是要在税务部门将义务告知偷税人,如他仍不履行后,才可追究法律责任。”薛明坚说,但事实上税务部门不可能也无从去告知这么多的个人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