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8日讯(记者林莹实习生张昌龙)今天记者从海南省残联获悉,省残联将对残疾大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博士生奖4000元,硕士生奖3000元,本科生奖2500元 , 专科生奖1500元。
据了解,为了激励海南省广大残疾青少年好学向上,自强自立,增强就业竞争能力,省残联对通过全国普招计划内的专科、本科或者被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录取的研究生以及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硕士生或者博士生文凭的本省户籍的残疾大学生进行奖励。
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录取通知书或者自学考试毕业证到所在市、县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海南省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上报省、市残联、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审批。符合条件的由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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