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耳光打死人 男子获刑好后悔
重青报讯 (记者 张燕 实习生 罗长琴) 自家的嫂子与工友邹某发生争吵,汪某一耳光打在邹某脸上,而后邹某昏倒并住进了医院,4天后,邹某因抢救无效去世。近日,南岸法院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上,汪某声称自己很后悔。
去年12月25日晚9点过,汪某在南岸区某楼盘6号楼施工工地上见嫂子戴某正与工友邹某为谁先接水发生争吵。汪见状后,马上冲上前帮忙,他打了邹左脸一耳光。邹当时情绪激动,冲向汪正欲抓扯时突然晕倒在地。随后,邹被送往医院抢救。 4天后,邹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1月13日,汪来到南岸区公安分局自首。 随后,警方对尸体进行鉴定,再结合医院的病历材料,法医得出了科学结论:邹某系在患有高血压的基础上,因情绪激动和脸部突然遭受暴力打击的双重刺激下,促使血压骤然剧烈增高而引起了脑溢血、高颅内压和小脑扁桃体疝,压迫延脑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案发后,汪某亲属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赔偿了邹某的医药费2.3万多元、死亡抚恤金5.4万等共计8万多元。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汪在嫂子与邹发生纠纷时不是积极劝阻,而是帮助嫂子打邹耳光,致使患高血压病且情绪激动的邹死亡。所以,汪涉嫌故意伤害的罪名成立。但汪案发后自首,且邹死亡原因既有汪的暴力行为,也有邹的患病因素,可以从轻处罚。又根据汪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汪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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