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腊成首先向孟来贵发起了攻势,他请出了不打不成交的“老朋友”、二审中的审判长郭文明“帮忙”。说明来意后,郭文明立即拨通了孟来贵的电话,中午时分,三人便在省城某大酒店的包间里见了面。
此后,心急如焚的周腊成多次给孟来贵打电话,催他到晋城调查情况,催他赶快开庭,但孟来贵却一直以此案程序复杂相推托。周腊成急了,2005年8月的一天来到太原,打电话请孟来贵出来吃饭,孟来贵说:“老婆住院了,顾不上。”周腊成以为孟来贵是婉言拒绝,拨通了郭文明的电话,在证实孟来贵的妻子患急性阑尾炎确实住在博爱医院后,便立刻赶到病房,在详细地询问完病情后,提出“希望孟庭长在百忙之余把我的案子抓紧办一办”的请求,把准备好的5万元现金留在了孟来贵妻子的病床上。
这边是明修栈道,那边则是暗渡陈仓。范某不久也通过中间人的牵线和孟来贵拉上了关系,在省城某会馆宴请孟氏夫妇。范某殷勤地一杯又一杯地给孟来贵敬酒:“孟庭长,这次您可一定要主持公道。巴公二村的一千多人全靠这两个煤矿吃饭,它们可是村里的经济支柱……您一定要秉公执法,公正判决啊!”孟来贵喝得满脸通红,摆着手说“没问题,没问题”。见时机已经成熟,范某把一张民生银行卡作为“见面礼”,推到了孟来贵面前。孟妻着急地问:“卡里有多少钱?”当听到“5万元”的回答后,她的脸上浮现出了几分笑意。
2005年9月的一天,范某又请孟来贵夫妇吃饭,吃饭过程中,又给孟来贵送上10万元现金。
2005年国庆节后的一天,范某再次设宴款待孟来贵夫妇。孟妻有意无意地说起自己母亲正在医院住院,范某心领神会,立即离席到楼下的银行取钱,和身上的钱凑了一个整数(1万元),作为向其母亲表示的一点“心意”。
尽管周腊成和巴公二村的金钱攻势都相当凌厉,但孟来贵始终不为所动。
周腊成案件的再审变得遥遥无期,出人意料的是孟来贵不久却东窗事发。
2006年初,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就周腊成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问题展开调查。经初查,发现孟来贵和郭文明在办案过程中存在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行为。
2006年3月31日,孟来贵、郭文明被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依法对孟来贵的办公室和住宅进行了搜查,扣押存折、存单、银行卡金额合计人民币114万余元,扣押人民币现金370万余元,2万余美元,5000港元,4.2万日元,11.2万韩元……
■锒铛入狱悔已迟
除了“土霸王”周腊成的案子,朔州的“爷爷”和“孙子”的故事也非常典型。
“爷爷”老徐是朔州市平鲁区潘家窑煤矿矿长,叔伯“孙子”小徐是平鲁区东梁煤矿矿长,他们在几年前曾草签过一个协议,老徐向小徐的煤矿投资100万元,占有50%的股份。2004年后,老徐和小徐因煤矿的经营权纠纷打起了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又从二审打到再审,双方急红了眼,都扬言“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打赢这场官司”。2005年4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朔州潘家窑煤矿经营权纠纷案进行再审,由孟来贵担任审判长。
2005年4、5月的一天,小徐请孟来贵夫妇在太原某大酒店吃饭,孟来贵以出国为名提出让他给兑换一些外汇,小徐“接旨”后不敢怠慢,饭后立即返回朔州取了1万美元,当天下午便将此款交到了孟来贵手中。
2005年8、9月份的一天,孟来贵以其母做手术为由,提出让小徐给解决30万元的手术费用,小徐将准备好的30万元放在装饼干的小纸箱里,再次请孟来贵夫妇吃饭时如数送上。
为了打赢官司,小徐还特地从北京请来了一位任姓律师。任律师多次请孟来贵吃饭,却再无其他“实质性”的表示。这使孟来贵大为恼火,不仅见了他不给好脸色,而且不止一次批评他“尽玩虚的”。2005年4、5月间,不敢再“玩虚的”的任律师送给孟来贵5万元现金。9、10月间饭后又送上了10万元现金。
小徐的金钱攻势很快传到了老徐耳中,尽管老徐手中有多份对自己很有利的证明材料,孟来贵也多次表态:“老徐,你明显占理。”但他丝毫不敢掉以轻心,2005年10月在嘉润饭店给孟来贵送上20万元,之后还不够放心,又分两次送上10万元和20万元。“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对于老徐和小徐的官司,孟来贵处理起来是得心应手,他的法宝就是调解,在太原调不成,咱就到朔州调,一次调不成咱就调两次,直到案发也没有见到判决结果。
在孟来贵的21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10起都属“吃了原告吃被告”之类。2004年11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长治通天开发公司与山西仁德信开发有限公司地产纠纷案进行再审。通天开发公司经理贾某找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孙某,请其“帮忙活动”,并分三次送给孙现金40万元。后来孙将其中的20万元换成3张华夏银行卡,送给孟来贵。
贾某花了40万元却不见实际回报,当他得知海滩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胡某与孟来贵熟悉,便提出希望胡某在案件上帮忙。2005年春季的一天,胡某到太原请孟来贵夫妇吃饭后,抛出了一枚“重磅炸弹”——未开封的整捆的60万元现金。
前后100万元重金打点,贾某满以为自己精诚所至,孟庭长能够“金石为开”,他没想到的是孟来贵对另一方当事人也“敞开了胸怀”。2005年春节后,仁德信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某通过中间人找到孟来贵,豪华的宴请自是在所难免。席间,孟来贵说他准备出国,让何某给他搞点美元。十余天后,何某到孟来贵的办公室送给他3000美元。
2007年4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孟来贵身为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人民币2539638元,美元15000元及共计价值人民币13350元的手机5部和价值4200元的数码相机1部,已构成受贿罪。孟来贵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有人民币1924430元、5220美元、5000港元、42000日元、112000韩元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均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孟来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听到判决结果后,孟来贵痛苦而无奈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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