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正式实施快速处理办法 千余事故私了 今晨快速处理增多 据了解——
首日快处司机遇3大问题
问题一:不知如何挪车 问题二:不知如何理赔 问题三:没带快速处理协议书
本报讯 今天是周一早高峰,也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后碰到的第一个上班早高峰。
通过对昨天首日实施快速处理的情况分析,上午11时交管部门总结出司机们遇到的三大问题。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交管部门还没有开出因没挪车造成交通拥堵而被处罚200元的第一单。
现场情况:交管局指挥中心
司机快速处理增多
早晨8点07分,记者通过交管局指挥中心的大屏幕看到,安贞桥上两辆捷达车发生追尾事故,双方当事人下车后,很快对事故达成了共识。双方没有说几句话,就把车挪到了路边。
在整个商量事故赔偿的过程中,两名司机态度特别友好,时不时还互相笑笑。8点10分,两名司机达成共识,各自上车离开现场。由于整个过程只用了5分钟左右,所以没有给安贞桥的过往车辆带来影响。
之后,记者又通过大屏幕,在崇文门三角地和京广桥上看到两起追尾事故。这两起事故的当事人更加快捷,各自下车看了看自己的车并无大碍后,没有索赔,都开车离开了现场。
交管局指挥中心的民警告诉记者,从早晨发生的几百起交通事故来看,司机自行快速处理的比昨天多了许多。“通过昨天的宣传,很多司机对这一办法有了不少了解。”这位民警说。
保险理赔
小事故不到20分钟理赔完
昨天,在回龙观龙腾小区,李先生从车位倒车时,将高小姐的车撞坏,他们在民警的指导下进行了快速处理。
今天上午,双方当事人都来到了人保北京分公司。9时55分开始,办理书面报案手续,无责方填写保险行业通用的《无责方索赔申请书》,全责方填写《人保公司的索赔申请书》。
这是人保北京分公司西城支公司今天处理的第一起快速处理事故。
定损办完后,不到20分钟,双方办理完在保险公司的手续,前往修理厂修车,修好车后,备齐材料到保险公司报销。
权威解释:交管局
快速处理实施首日遇三大问题
交管局事故处科长姜晓川对昨天首日实施快速处理时,司机们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问题一:司机知道有快速处理这回事,但是真正等自己碰到了,却不知道如何进行快处。什么情况下要挪车,什么情况下不用挪车?
解释一:什么情况下车辆要挪车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车辆能开走的;二是车辆可以推走的。在事故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过程中,其他社会车辆必须避让事故车辆。
据悉,新快处办法最重要的变化是,如果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造成了轻微伤,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解决事故了,这在旧版的快处办法中是没有规定的。
对轻微伤的界定问题,肖处长说,只要是造成人员磕碰的伤,就算是轻微伤。而骨折之类的,不在轻微伤和快速处理之内。
问题二:司机不清楚怎样理赔。
解释二:昨天一天,发生了千余起交通事故,一些司机能够选择快速处理。但绝大多数司机都是按照习惯先报警。
实施快速处理办法后,司机首先要转变的观念就是:轻微事故不用报警,只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
但是,由于先报警的观念司机脑子中根深蒂固,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转变过来。
以往出了事故后,保险合同要求司机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理赔。
但是快处办法出台后,建议司机在发生事故的同时就给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才能更快得到理赔,不过只要在48小时之内报案的,他们都会受理。
问题三:昨天绝大多数司机还没有携带协议书的习惯。
解释三:今天到各交通支队领取协议书的司机或者单位开始激增。在7月1日之前,全市总共印出300万份《机动车快速处理协议书》,其中交管局下属各执法窗口有200万份,今天上午,已经发放一空。
领取最多的区县是朝阳区和丰台区这些小事故“大户”。
除了到各交通队执法窗口领取,司机还可到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从网上下载,但是不能复印。
保险提醒
快速处理协议随车带
从当天零时至24时,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207起。据北京市保监局统计,在2207起交通事故中,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有1630起,其中,双方事故195起,单方事故1435起。
在195起双方事故中,双方报案的仅有14起。
今天上午10时,记者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了解到,昨日平安公司一共接到64笔有关快速处理的报案。昨日的报案按事故责任分类,其中全责34笔,无责28笔,双方同责2笔。
“车主们最好随车携带快速处理协议书。”据保险公司介绍,在昨日的接报案中,有少数车主会用石笔在事故现场做事故标记,但多数车主都没带快速处理协议书。
北京市保监局提醒广大车主要进一步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是要按照办法规定,快速撤离路面;二是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完整填写协议书;三是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及其定损网点定损、理赔。
记者 郭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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