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祁琦 朱娟 记者侯莎莎)昨天是周一,也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后遇到的第一个车流高峰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遇事故后,司机双方主动进行快速处理、自行撤离现场的情况,比前一天有了明显增加,而保险公司方面也通过车险绿色通道,为出险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理赔。
更多司机学会“快速处理”
早晨8时07分,记者通过市交管局指挥中心的大屏幕看到,两辆捷达车在安贞桥上发生了追尾事故。双方当事人下车,很快将车挪到了路边。8时10分,两名司机达成共识,各自上车离开现场。由于整个过程只用了5分钟左右,所以没有给安贞桥的车辆带来任何影响。
随后,记者又通过大屏幕,看到几起事故,司机双方大多数都选择快速处理,自行撤离,有些司机因为没有带“协议书”,等交警到达现场后,在交警的协助下很快进行处理。据交管局指挥中心的民警介绍,从早晨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司机自行快速处理的比昨天明显增加。“通过昨天的宣传,很多司机还是对这一办法有了不少了解。”
200万张“协议书”发放一空
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处副科长姜小川告诉记者,通过第一天的情况来看,很多司机还是没有携带“协议书”的习惯。不过,昨天到各交通支队领取“协议书”的司机和单位开始激增。
据了解,在7月1日之前,全市总共印制300万份机动车快速处理协议书,其中交管部门所属各执法窗口有200万份,至昨天上午,已经发放一空,领取最多的区县是朝阳区和丰台区这些小事故“大户”。交管部门表示,除了到各交通队执法窗口领取外,司机还可到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或从网上下载(北京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北京保监局网站:WWW.CIRC.GOV.CN/BEIJING),也可以自行复印。
树立“小事故不报警只报保险”观念
市保监局产险处相关负责人李湛介绍,实施快速处理办法后,司机首先要转变的观念就是,轻微事故不用报警,只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但是,由于司机固有了先报警的观念,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转变过来。李湛告诉记者,以往出了事故后,保险合同要求司机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理赔。但是,快速处理办法出台后,建议司机在发生事故的同时就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才能更快得到理赔。
又讯(记者耿彩琴)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1日“上路”,记者昨天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从1日当天0时至24时,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207起,其中事故双方主动自行撤离路面的有532起,经民警、查勘定损车辆帮助撤离路面的1675起。在2207起交通事故中,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有1630起,其中,双方事故195起,单方事故1435起。在195起双方事故中,双方报案的仅有14起。
少数车主对新规“水土不服”,记者昨天了解到,有的车主不知自己发生的事故是否能快速处理,有的车主未随车携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还有的车主自行撤离路面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办理定损和理赔。
北京保监局产险处人士昨天提醒说,实行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后,车主办理保险理赔的流程有一些新的变化,特别是在定损、理赔的环节也要快速,而过去有少数车主往往是隔了一段时间才去保险公司报案。
对此,保监局人士提醒,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行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该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按照《办法》规定,快速撤离路面;二是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完整填写“协议书”;三是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及其定损网点定损、理赔。同时昨天有保险公司提醒车主,为快速顺利办理理赔,车主最好随身携带保单、驾照、身份证以及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必要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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