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五年审计移送违法犯罪线索6700多件
严守“八不准”保证审计独立性
本报南宁7月5日电 “你去审计,人家安排你吃、住、玩,审计还有什么独立性可言?”李金华在今日此间召开的全国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八不准”不仅是廉政问题,更是审计是否能独立的问题。
据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审计署早在2000年3月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提出了外出审计的“八不准”纪律,即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机构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信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审计“八不准”规定是审计署对署直属部门(包括署机关和署驻各地特派办、署驻中央各部、委派出局)提出的刚性要求,对地方审计机关,即各省、市、县审计厅(局),由于隶属关系和各地财力的情况不同,只要求参照执行。
据李金华介绍,目前,除了审计署及其派驻各地的特派员办事处全部执行了审计“八不准”外,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级审计机关执行了审计“八不准”,审计外勤费用自理,从根本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
他认为,近年来,审计署执行“八不准”整体上还不错。
审计“八不准”这项铁的纪律不仅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而且直接推动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据李金华透露,2003年以来,全国共审计49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2300多亿元,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6700多件。他认为,审计监督在维护经济秩序、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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