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记者姚润丰)入夏以来,太湖、巢湖、滇池接连出现蓝藻,尽管现在有关蓝藻发生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的探讨还在继续,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水污染正在一步步突破湖泊生态危机最后的防线,维护湖泊的健康生命迫在眉睫。
水利部近日发布的《2006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根据全国13.5万多公里河长水质评价结果,水质低于三类水的河长占39.5%,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等。环保部门发布的信息也显示,2006年,七大水系五类和劣五类水质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五类和劣五类水质的就达7个。
水流无言,只是沉默着将恶果呈现给人类。从我国湖泊生态环境特征看,人类无情的索取正在践踏着湖泊生态系统的健康。
湖泊是非常复杂的生态系统。我国是一个多湖泊的国家,湖泊总面积约9万平方公里,其中淡水湖泊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达2800多个。但有关专家在去年召开的第11届世界生命湖泊大会上认为,近50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有近20个天然湖泊消亡,75%的天然湖泊和人工湖泊出现富营养化。
湖泊伤痛谁造成?专家分析说,由于经济发展、人口剧增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我国的湖泊正面临东污染西衰竭的严峻形势。特别是,违背自然规律的盲目开发,加上围垦、过度养殖和捕捞、旅游、航运等因素交织在一起,湖泊生态系统结构正遭受严重的破坏,鸟类、鱼类、水草等动植物资源面临枯竭,土著生物种类几乎灭绝,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严重影响地区的生态平衡。
湖泊生态系统不仅维持相关自然资源的产能,更长期为人类提供用水、灌溉、防洪、发电、交通、观光游憩等服务。保护湖泊资源,事关防洪安全、水资源的有效供给、水环境的有效保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小康社会的实现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大局。
小小蓝藻导致“太湖美,美在太湖水”的意境已成过去,这个严峻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为湖泊找一条“活”路。有关专家建议,保护湖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和社会进行全面统筹并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当前,对在湖泊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或者设置其他设施和从事水上运动、餐饮娱乐、度假休闲等活动要严格控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禁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的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向湖泊倾倒、填埋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在滩地岸坡堆放、存储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在此基础上,加强湖泊保护立法,协调湖泊保护各方面的关系,明确湖泊土地权属,确立湖泊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对围湖造地、圈圩养殖等违法行为要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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