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毫克)6日起被药监局暂停销售和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接到药物不良反应中心报告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3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共同使用了上述药品。
事发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要求广西和上海药品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关联性评价,同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类似病例并及时上报。截至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尚未收到新增类似病例报告。
目前,各地医院已停止使用上海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正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关联性评价,各环节的抽样检查已基本完成,相关不良反应的原因分析正在进行中。
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绒生膜癌、骨肉瘤等肿瘤治疗。(记者张向永)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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