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按照500:1的比例,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协管员队伍所需经费一律纳入财政预算列支,每人每年2万元。这是中共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会7月4日作出的决定。
近年来,温州市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但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比例仍然较高,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队伍仍不稳定健全。
为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温州市委常委会近日制定了《温州市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要求全市11个县、市、区在今年底前,按照500:1之比例,配齐配足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
根据这一办法,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协管员队伍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列支,每人每年2万元。专职协管员的日常工作为信息采集和管理检查,除了继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原有的流动人口暂住证登记办理、出租房登记备案与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外,还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法律知识普及等工作。
目前,温州市一些地方已开始面向村居社区干部、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公开、公平、择优招聘专职协管员。这些人员到位培训后,由综治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聘用解聘、工资核准等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
据温州市综治办人士测算,按照500:1之比例,温州全市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配齐后人数为6000人。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财政每年得拨出专款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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