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星期四)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介绍2006年中国全国及各地区单位GDP能耗及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华清]: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先生,向各位介绍2006年中国全国及各地区单位GDP能耗及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统计局工交司副司长耿勤先生。 现在先请谢伏瞻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谢伏瞻]: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借此机会向各位介绍2006年全国和地方万元GDP能耗降低的有关情况,并愿意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关于每年年中发布上年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的通知要求,现就2006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及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区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是在各地区编制能源平衡表的基础上核算确定的。 二、2006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24.6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9.61%。单位GDP能耗1.206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1.33%。
三、第二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2.5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98%。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347吨标准煤/万元,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414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分别上升0.14%和0.13%。 四、电力消费增长较快,同比增长14.2%。其中:工业用电增长15.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14.5%。电力消费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上升,由2005年38.1%提高到2006年的39.5%,是近3年提高幅度最大的,使单位GDP电耗比去年上升2.75%。
五、全国除北京以外,其它地区都没有完成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目标任务。 六、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自治区)有29个地区单位GDP能耗下降。其中:下降幅度超过3%的有17个地区,2%-3%的有6个地区,1%-2%的有6个地区。
200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务院针对近年来经济发展中能耗增长快、污染严重的情况,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也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从全年能源消费情况看,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单位GDP能耗三年来首次由升转降。
但同时也要看到,现阶段高耗能产业增长仍然偏快,经济增长依然粗放,各方面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的问题,节能降耗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力度,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产能,动员全社会力量,把节能降耗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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