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平均有20个天然湖泊消亡
本报合肥7月12日电 (记者孙秀艳)“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洪湖水,浪打浪”,曾经被歌唱吟诵的湖泊长期遭受污染的摧残,不仅大多美景不再,有的甚至失去了水体功能。
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指出,湖泊水环境整治攻坚力争遏制湖泊富营养化加重的趋势,逐步改善湖体水环境质量,同时对重点湖泊生态安全逐一进行评价,根据不同湖泊的治理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论证,实行“一湖一策”,科学确定湖泊治理的目标。
据介绍,我国每年平均有20个天然湖泊在消亡,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已经减少了约1000个内陆湖泊。自“九五”以来,国家将“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污染防治列为重点,经过两个五年计划,10多年的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水污染问题却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前,重点湖泊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富营养化已经接近临界点,湖体水质出现了加快恶化的趋势,抓紧治理刻不容缓。
针对目前湖泊的“病态”,会议提出根据“三湖”治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更为明确、科学的指导方针,即“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同时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如防止蓝藻暴发、调整产业结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控制、生态治理工程、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和落实防污治污责任等。
会议还明确了让湖泊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其中一些细节不乏亮点——2007年年底前,重点湖泊流域内所有城市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得低于0.8元/吨;在重点湖泊流域全面实施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太湖流域要依照发达国家对工业企业排放的要求,制定新的标准;巢湖和滇池流域也要出台更加严格的工业企业氮、磷排放标准;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要在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围网养殖等。
据介绍,目前,“三湖”流域污染整治已经展开,江苏省政府与苏南5市政府签订了治污目标责任状,安徽省抓紧修订《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正在加快实施还湖截污等六大工程,全力攻克滇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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