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7月13日电(记者姚永亮、潘建勇)今年以来,四川省仁寿县在处理农村信访问题时,实行村干部调解代理制,不仅密切了干群关系,规范了信访秩序,减少了群众信访成本,还降低了信访总量。
过去,一些农民由于受文化水平、法律知识、表达能力等限制,有冤屈或不平的事情时说不到点子上,或者说不清楚,造成多次上访、越级上访,信访效率低,成本高。
实行调解代理制后,由乡村干部作为群众的“代访员”,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在坚持三次调解,群众仍不服的情况下,由村干部代表信访群众写出书面报告,向有关部门反映。“代理制”坚持干部主动、群众自愿的原则,严格程序,实行首问接访干部全程接待制度,并承诺代访在40日内完成。代访后将代访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若信访人仍有意见,“代访员”则按照《信访条例》引导其进入复查复核程序。
实行调解代理制,要求信访人在村干部代访期间不要上访;而村干部作为“代访员”,不得向信访人收取任何费用。
此举密切了干群关系,搭建了和谐平台。目前,全县共有600多名“代访员”,为705户群众进行了代访,而且使许多信访问题不出村、不出乡就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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