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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的是,一部分由企业设立的基金会,目前仍然停留在企业内部运作的阶段,尽管引入了部分投资性理念,但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机构还有一定差距。
企业基金会大多难“自立”
■ 本报记者 胡丽波
“其实成立基金会并不是我们公司做慈善事业的起点。”2007年7月19日,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于秀红在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表示,到2005年成立基金会时,该公司在中国大陆用于公益捐赠的资金就有7000多万元人民币。
“光华控股最初关注公益事业,主要是源于董事长个人。”于秀红说,光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邵明路曾作为知青到延安市延长县插队,改革开放后,当事业有成的邵明路再次回到他曾经插队的延长县时,发现当地农民依然是过着靠天吃饭的生活,而当地教育落后的情况,让他觉得“跟20年前没什么分别”,他当即捐赠了2000万元。
“如果自己的企业也能成立一个的话,我就能很好地去计划我们公司关注的公益领域,最重要的是我能更好地去监管自己的善款。”于是“想专门做慈善事业”的邵明路,便在美国成立了“光华公益基金会”。2004年,当他得知中国大陆允许筹办基金会后,就开始筹划自己在中国大陆的基金会。
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张星告诉记者,2005年3月,邵明路找到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原始资金为200万元。“在北京市注册的过程比较顺利,一个月以后,就批下来了。”张星说,基金会的业务范畴是面向全国的贫困地区,从事教育、卫生和扶贫工作。
对企业的过分依赖
“基金会99%的资金来源是‘光华控股’。”张星告诉记者,基金会主要的资助项目是光华公益创业培训和教育扶贫。而光华控股有限公司是这些项目背后的一个强大支持者。作为主要的出资者,公司不仅提供了注册资金,还将北京光华长安大厦20层无偿提供给基金会作为办公场所和培训教室,甚至不收取任何水电费。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是由公司发放。
“虽然基金会也接受其他企业和个人的捐赠,但非常少。离开光华控股,基金会没办法继续运作下去。”张星说。
尽管于秀红强调“光华基金会”是一个完全独立的NGO组织,但基金会没有设置财务和人事部门,“我们的财务和人事都是由“光华控股”来管理。基金会只负责做项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基金会是 ‘光华控股’的企业社会责任部门。”于秀红解释着基金会与公司的关系,她说,“光华控股”对外的所有公益事业都是由基金会来完成。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几家由企业发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但这些基金会的负责人得知记者想了解基金会与企业的关系时,均婉拒采访。
华夏慈善基金会的接线员则直接告诉记者:“董事会规定,基金会的秘书长不准接受媒体采访。”
部分项目无法单独运作
包括秘书长在内,在光华基金会的12位工作人员中,只有两位工作人员在进基金会以前是从事NGO工作,“注册的时候,基金会定的公益领域是‘公益创业培训、教育支持,孤儿关爱、疾病防治和扶贫赈灾’,但由于我们精力有限,再加上光华控股在成立基金会以前,就关注教育领域。因此,我们就把领域缩小到公益创业培训和教育支持。”于秀红说:“尽管如此,我们的项目官员也很累,因为我们只有两位专业的项目官员,很多项目想做,但做不了,因此我们会选择与其他机构合作。”
“选择机构的重点是审查对方的资质能力,关键是公信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于秀红说,如果与NGO的合作,光华慈善基金会的资金投入包括两部分,绝大部分资金是用于公益项目,此外还会给合作NGO组织一定的管理经费。
“通过基金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光华基金会在教育领域的项目做得比较成功。”于秀红表示,有些项目,光华基金会自己没办法运作,“主要原因是缺少专业人才。”
此外,中远慈善基金会的吴红告诉记者,中远慈善基金会只有三名工作人员,而这三名工作人员是中远集团的员工,他们每个星期会抽两天的时间处理基金会的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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