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PUMA”公司沪上打假案前天一审宣判。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润发康桥店停止侵权;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
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公司是一家在德国注册的生产与销售鞋、
衣服及各种体育用品的股份公司,其经营的“PUMA”品牌至今已有50
多年的历史,为世界十大运动品牌之一。
1999年12月28日,鲁道夫·
达斯勒公司在我国进行了商标注册。2006年11月1日,鲁道夫·达斯
勒公司发现大润发康桥店(即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南汇分公司
)正在销售标有美洲豹图形的运动鞋。公司遂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昆山润华公司南汇分公司销售的涉案运动鞋与
鲁道夫·达斯勒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类别,两者商
标图案极其近似,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昆山润华公司南汇分公司以
低廉的价格在大型零售超市销售侵权商品,必然给鲁道夫·达斯勒公
司注册商标的良好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昆山润华公司南汇分公
司在销售涉案侵权商品时主观上具有过错,法院遂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