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青 张东张胜利)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日前出台《案件风险评估办法》,这标志着该市检察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中,首次引入了案件风险评估制度。
郑州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说,实践中办案人员对于涉检上访,矛盾化解在后的多,主动防范在先的少,导致工作被动、效率不高。
《案件风险评估办法》把涉检上访作为评估内容,要求办案人员除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证据等进行调查外,还应当根据各部门办案的不同特点,对所办理案件的全面情况进行了解,对一些可能引发涉检上访、办案安全事故等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处理,确保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
《案件风险评估办法》要求办案人员在办理不捕、不诉案件过程中,不仅要严把案件法律关、证据关,还要对被害人和解意见是否真实、刑事和解赔偿是否到位、能否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案件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只有确保办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达到良好社会效果,案件才算真正过关。
去年郑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对295起轻微刑事案件的461名犯罪嫌疑人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捕措施,对58起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