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本月起养老保险账单将寄个人
专家提醒账单中月缴费工资账户总额等直接与退休待遇挂钩应重点核对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易东峰) 记者昨日从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从2007年7月1日,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且无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对账单将通过单位地址邮寄给个人;2008年起,将直接寄到职工本人居住地。
应重点核对缴费工资
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险关系部主任李迎春介绍,参保人在收到对账单后特别要核对的是“月缴费工资”。这是参保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的计算基数,亦即参保人的应税工资、薪金。就这次发放的2005年2006年度对账单而言,其上下限按原规定,最高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封顶,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则以60%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同时缴费,个别单位可能为节约成本,按最低标准而不是按员工实际应税工资、薪金参保,这是不合规定的。此外,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从2006年7月起,原来划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的3个百分点不再划入。这部分虽然不再划入,但参保人将来计发养老金时,通过社会统筹部分所得比例也将提高,因而对待遇影响不大。
可用身份证网上查询
据悉,对账单已于7月10日寄发,覆盖62.7万名职工。目前,尚未收到对账单的职工可以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通过网上查询。
另外,对于已经申报的相关数据,参保人及单位可立即予以审核,一旦发现申报有误,可于8月前申请修改,而一旦过了8月,该数据将再也无法修改。
退休金会随经济发展“水涨船高”
新退休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金,分两块: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这意味着,参保人缴费越多、参保时间越长,则将来的待遇就越高。
据测算,以一个“标准人”(以职工平均工资为平均缴费水平,缴费满35年),退休时拿到的退休金为其在职工资的59.2%,亦即假定若干年后职工平均工资涨到了1万元/月,则这个“标准人”每月可领到近6000元退休金。当然,这只是一种理论测算,参保人具体情况不同,将来的职工平均工资也难以准确预计,因此现在很难具体算出待遇,但这正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退休金能随经济发展“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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