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明)“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着眼于中低收入的大多数群众。”这是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指导原则。立足于这一原则,今年天津市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件实事中,为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成为重点。
据悉,列20件实事之首的即促进就业,全市计划新增就业岗位30万个。
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该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70元调整为740元;从7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和340元,分别调整为420元和380元,预计政府将增加支出1500万元。
下半年,该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在保证中低收入者利益的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构建了全方位、广覆盖、反应快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从去年开始,针对拆迁居民实施了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三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在专项救助上,协同房管、教委等部门推进了廉租住房及供暖、子女学杂费减免政策,每年市财政支出2300万元用于三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