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7月25日,据媒体报道,7月24日,浙江第一部广告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该《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受到广泛关注,条例草案首次创新性规定,九种具体表现形式属于虚假广告。
根据这部草案,广告内容中具有9种情况之一的,就应当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其一,广告中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不兑现的;
其二,广告作出的允诺不兑现的;
其三,广告中所宣传的商品的生产者、质量、价格、制作成分、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产地和服务者的提供者、内容、形式、效用等信息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
其四,未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审查批准或检验坚定,慌称商品或服务认证合格、获得优质称号等内容的;
其五,在广告中使用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成果、文摘、引用语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合理出处的,或隐去主要事实、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的;
其六,请名人代言或利用他人的肖像、签名等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宣传,而该人未使用该商品或未接受该服务的;
其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化妆品广告中宣传的功效或适应症超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范围的;
其八,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的诊疗科目超出卫生部门批准范围的;
其九,其他主要信息虚假的。
根据该广告条例,以后明星代言在浙江省将受到约束,因为条例草案规定:个人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随后,新民网连线浙江省人大宣传处,该处负责人向新民网表示,这是浙江省提交的一个地方性的新草案,由四个小组提出意见再综合各方意见后才提交的,目的就是为了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虚假广告,这些虚假广告使得老百姓上当受骗的事情屡有发生。如果审议通过,那么将来明星在浙江省做广告将会承担民事责任。
据新民网了解,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使得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巨大的损害,最典型的就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葛优代言的亿霖木业。最近的消息是,3名亿霖集团主要成员在通缉令发出后陆续自首,并已退回违法所得1900余万元,其广告代言人葛优也退回395万元代言费。(新民网陈佳宜)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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