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车位 发改委副主任亲戚砸车
绵阳警方已着手调查此事,将尽快处理肇事者
因车位之争,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谭岗竟叫来其兄,其兄谭利又叫来表弟张军等两人“扎起”,张军等两人当着地下停车场守车人的面,将一辆车牌号为川B1799X的奥拓车砸烂,然后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扬长而去。
目击者说
一个电话 引出砸车事件
23日晚,记者来到xx外滩地下停车场。入口右侧,就是停车场的岗亭。旁边的002号车位上,停着一辆褐色的、车牌号为川B1799X号的奥拓车,车身有多处“伤痕”:车后的保险杠和尾灯被砸烂,两个反光镜不知去向,车身左右两侧均向内凹了进去。
守车人安明华目睹了事发经过:22日晚,一辆黄色富康轿车开进了停车场。车主叫沈萍英。当晚,沈与丈夫、绵阳市发改委副主任谭岗驾车回来,见原来安在其停车位置左边的间距铁架不见了,而且停在2号车位的奥拓车又向右挪了一些,于是,谭拿起手机打电话,不一会儿,先后来了3个人。
沈和谭随即离去,3男子中的两人冲着奥拓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其中一男子说,砸烂车赔钱就是。一男子给守车人留下电话号码,说交警或有关部门来调查处理这事,就打这个电话。说完后,他们离开了停车场。
奥拓车主
车位之争 由来已久
昨日,奥拓车车主陈华告诉记者,她2001年在这里买了房,得到了一个使用期为10年的车位,即002号车位。陈称,2004年前后,谭也在这里买了房,他的车停在其车位右边。而该车位右边本是一个水泥柱,还有岗亭,很难停车。“物管把我的车位线往左移动了10多厘米,于是,两辆车进出都很挤,谭岗和我的车进出时常出现小擦挂,经常发生矛盾。物业公司曾让我重选一个车位,我没同意。”
陈华说,本月中旬的一天,车位承包商在没有经过她允许的情况下,在两个车位间安了一个铁架,“铁架安在我这边约50厘米处,我找到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要求恢复原位,未果。我没办法,就把铁架拆了。哪知不到一个小时,我的车就被砸了。”
砸车方说
砸车事件 纯属“偶发”
谭岗的哥哥谭利面对记者采访,称奥拓车是他们几人“酒后失控”砸坏的。他说,当晚,谭岗给他打电话,说002号车位的车又向右边挪了,弄得谭岗的车不能进入车位,叫他过去看看。“于是,我叫来表弟张军,张军又叫来了他的朋友蔡荣光。我本来叫他们来看一下,没想到张军喝了酒,趁我不注意,就对车子动了拳脚。”
谭利称,“我叫张军把电话留给了守车人,告诉他涉及赔偿问题,就直接和张军联系。”
谭岗对上述事件的解释是,“纯属偶然的突发事件”。据他称,事发当晚,他把车开到停车场,发现车位间的铁架被人取走了,奥拓车往右移了一些,“我非常生气,给谭利打了电话,叫他第二天和物管公司商量一下解决办法。得知他们把奥拓车砸坏了,我批评了他们。”
警方说
双方调解 不欢而散
事件发生后,由于谭岗一直“很忙”,警方调查时,他也一直没有出面。
日前,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城厢派出所已对谭利、张军等人进行了询问,张承认是自己和蔡荣光将奥拓车砸烂的,并表示愿意赔偿。24日,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时,陈华提出了赔偿3万元的要求。她说,修理费就要1万元左右。“剩下的钱,我将全部捐给慈善机构。”
对于陈华提出的要求,谭利没有答应。他说,一辆新奥拓也就2万多,陈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修车花了多少钱,加上误工损失,他们都可以据实赔偿。
昨日,城厢派出所教导员陈章明告诉记者,目前,警方正全力调查此事。对于涉嫌犯罪或违法的人员,将尽快依法处理。
律师说
破坏他人财产 很典型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崇新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破坏他人合法财产事件。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如果给受害者造成5000元及以上损失,指使者和肇事者将涉嫌犯罪。低于5000元的损失,则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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