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6日讯(记者薛惠娟)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今天联合宣布,将在全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全省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检查,预防和减少监外执行罪犯重新违法犯罪。
为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监外执行罪犯工作。但一些地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被依法交付执行和管理,存在脱管、漏管问题,重新违法犯罪比较严重,有的违法违纪,危害社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也存在一些忽视监外执行罪犯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据了解,这项行动持续到10月底。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将对2004年7月1日起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至2007年6月30日止刑期、考验期未满的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监外执行罪犯底数,查明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及其原因。依法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特别是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缓刑罪犯的脱管、漏管问题,严格落实交付执行和监督管理措施,依法打击监外执行罪犯重新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