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六市将试点城镇居民医保 每人每年缴费不超过300元
大病统筹为主 不设个人账号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我国城镇居民医保即将陆续铺开,并已确定79个城市试点。广东的进展情况如何?记者昨日从有关权威渠道获悉,广东有关方案已基本成型,进一步完善后将正式公布。
中小学阶段学生全部纳入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医保方案将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户籍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中专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涵盖在内。除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外,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城镇居民都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
试点城市实行低缴纳费率
此外,即将推行的试点工作将采取低水平起步,实行较低费率,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计划中每人每年缴费不超过300元,财政将对参保人给予补贴(今年的标准是省财政补贴35元、市县补贴不低于15元)。对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特殊群体,将由财政全额补贴,解决特殊群体“缴不起”的问题。
此外,新的医保模式还将坚持大病统筹为主,不设个人账户。保障重点在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其支付比例将介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在支付比例上,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从目前拟开展试点城市的测算情况看,一年封顶线高的可达四五万元,低的也有1万多元,这要根据各地经济状况而定。
城镇医保着重在社区推行
据透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探索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引导机制,力争做到“参保时间越长、享受待遇越多”。而参保工作将重点在社区中予以推行,着重发挥乡镇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方便为参保群众办理资格认定、登记、参保等手续。
开展城镇居民医保要体现居民的个人意愿,会不会出现大面积“有病参保、无病退保”的情况呢?有关专家分析,由于政策上有较大吸引力,以相当低的缴费水平就可获得较大的保障,财政还提供补贴,一般城镇家庭可以承受,道德风险应该不大。
相关报道 拟废止广州市灵活人员养老保险办法
现征求市民意见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已经实施了9年之久的《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可能即将废止。
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废止《办法》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据悉,该《办法》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业主以不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规定了相关细则。随着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对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所下发的通知已涵盖了该《办法》的内容。因此,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提请市政府废止。
时间:7月20日~8月19日
地址: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电话:83510119
传真:83351648
邮政编码:510030
电子邮箱:ylc@gzlab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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