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每年因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流失费用2.5亿元
江西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 杜绝特权车人情车
交通部门车辆一律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大江网讯[戴华君 记者吴跃军]报道:江西每年因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而流失的费用达2.5亿元之多。7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监察厅、江西省政府纠风办、江西省交通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车辆,8月1日起一律停止减免车辆通行费。
根据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部署,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清理“特权车”、“人情车”,凡不符合减免范畴的车辆,将从8月1日起一律停止减免车辆通行费,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杜绝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现象,真正做到依法、规范征收公路车辆通行费。期间,江西省各级交通(公路)部门也将加大对本系统的清理整顿力度,对悬挂各种单位或部门标志的车辆(如省交通厅、公路路政、交通稽查、**指挥部等)一律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结合江西实际,江西以下七类车辆可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政府批准进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江西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规定或经省政府批准,可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车辆。
以往由交通部门核发的“一卡通”、“公务卡”、“菱形卡”,以及各地方政府核发的各类减免卡8月1日起一律作废。据悉,清理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1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纳入纠风重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或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不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拒缴通行费,恶意冲岗的,将按照应收费用的2倍予以处罚。
期间,江西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厅还将组成检查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江西省政府纠风办:0791-6222742,江西省交通厅:0791-62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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