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记者李京华)据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北京市公民间“二手房”“农民房”买卖纠纷近几年大量上升。截至2007年6月,海淀法院受理此类案件5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87.1%。据了解,此类纠纷上升原因主要是:
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快速上升。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3年内北京市房屋买卖价格上升一倍多。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另一方以违反合同起诉至法院。
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往往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
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并不整齐,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
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隐瞒真实信息,如隐瞒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居住环境存在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问题从而提起诉讼。在交易过程中还存在伪造文件等问题。涉及宅基地房屋主张交易无效。房屋价值的上涨,也还导致许多农民将宅基地房屋销售给城镇居民后反悔,从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