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称为“京城第一烂尾楼”的北京东华金座项目(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陈晶晶
眼见着7月31日到了,李军的心里一凉。自从三年前买了北京通州区“本岸”楼盘的预售房,他就一次又一次以这样的心情期待收房的日期。今年3月31日,开发商曾在楼盘复工大会上承诺四个月后一定交房,但承诺依然落空了。
7月28日,李军参加了由号称“京城第一烂尾楼”的东华金座业主组织的一场房产维权解决办法座谈会。他发现像他一样“倒霉”或者比他更“倒霉”的业主竟有那么多。
这样一个小小的民间讨论会,就有碧溪广场、京都菇业、现代花园、木犀园国贸商城、鑫宝苑等不下十个楼盘的业主们聚集在一起,甚至鑫宝苑楼盘交了钱拿不到房的业主还没开口就放声哭了起来。男女老少们都期望讨论交流出维护烂尾楼业主合法权益的好办法。
面对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下特有的“烂尾楼”现象,业主们正在穷尽他们的智慧来努力挽回应得的权益。
“京城第一烂尾楼”明年收尾 在烂尾楼业主们的眼中,东华金座业主算是不幸者中的万幸者了。他们的领头人业主邢宝军某种意义上也成了理性有效维权的代表人物。
“东华金座三栋主体楼已经复工了,院子里原先占用绿地盖起来的一栋小楼,我们也明确得到回复将作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邢宝军告诉记者,“最保守的估计,东华金座明年也一定能交房了。”
位于北京宣武区广内大街繁华闹市的东华金座,被媒体冠以“京城第一烂尾楼”的称号。该楼盘2000年开盘后,原定2003年交房,结果2003年非典时期停工后就再也没有开工过,直到2007年初才经多方努力后重新复工。
京城第一烂尾楼又派生出国内首个因业主维权而成立的公司———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业主理事会会长邢宝军就兼任这个公司的董事长。中心依靠业主集资运行,把分散的业主团结起来,有章法有步骤地共同维权。
“我们能走到今天,虽说还有很多遗憾,但毕竟解决了收尾交房的大问题,利用公司形式有组织地理性维权起到了很大作用。”邢宝军说。
抗争是维权,合作也是维权 北京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庄清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们对“维权”二字的理解应当有所改变,它不仅是抗争与压力,也是协作与配合。业主们之间不仅需要团结,甚至还可以帮助开发商积极解决融资难题,最终更快地帮助业主自己。
“大部分烂尾楼的成因都是一条:资金链断裂。”庄清忠律师认为,“所以要解决烂尾楼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或通过不良资产处置寻找新开发商、或通过法院拍卖等方式,尽快融资恢复项目施工。”
庄清忠分析说,期房交易和普通的期货购买行为一样,都是合同行为,消费者既然选择购买期房,本就应当有供货方不能按期交付产品的风险预期。关键是出现问题后,消费者要能够理性地通过合法途径推动合同的执行,而不是意气用事把局面弄得更僵。
维权“带头大哥”堪喜堪忧 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成立后,陆续和全国各地五十多个烂尾楼盘交流过。
“从我们的经验来看,维权一定要团结,尤其是核心团队不能散,登记公司或设立其他组织都只是形式问题。核心团队在代表业主们维权时,又要重在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不是自己一门一户的盈亏。”邢宝军总结说。
木犀园国贸商城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的一位核心业主代表已经被戏称为“带头大哥”,正是这位“带头大哥”给业主们详细列出了维权纲领和要点,对国贸商城业主维权取得比较好的结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大疑难案件论证中心主任吴柏昊认为,烂尾楼和维权“带头大哥”现象都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某种程度上说,理性的守法的维权“带头大哥”现象至少说明业主们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更进了一步。
不过这种理性依法维权的可喜现象,似乎也更加剧了人们对烂尾楼及其救济制度的忧虑。如果一种制度需要消费者挖掘如此多的智慧、花费如此多的精力才能维护合法权益,其制度本身一定有值得推敲之处。
庄清忠认为,烂尾楼的根源还在于商品房预售制度,如果没有预售就不会有烂尾楼。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增加市场供应而出台的商品房预售制,是否还能继续适合当前的社会现实,这应当是被提上议事日程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在烂尾楼出现之后,如果不能团结成一股力量,单个业主依法起诉等合法渠道的维权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结果,这其中有关司法和依法行政的话题更加值得人们深思。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所谓烂尾楼,通常就是那些由于项目资金缺乏不能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者因产权纠纷、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停工的项目。在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下,开发商往往先获得项目开发权,并以抵押形式向金融机构借贷,然后在建筑企业垫资建造的基础上,通过预售集资完成项目。
据介绍,目前烂尾楼业主的维权过程通常可分成三个阶段:先是单个业主的盲目行动,在维权失败后容易走向极端;然后是从不懂法到懂法,依法起诉开发商,但往往在胜诉后判决执行难的情况下陷入僵局;最后才是业主自发团结起来,依法开展有组织的维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