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忠华)8月3日,北京和内蒙古在呼和浩特签署“十一五”时期对口帮扶与合作框架协议。在签字仪式上,北京市副市长陆昊宣读了市委书记刘淇、市长王岐山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的贺信,祝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并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向内蒙古自治区赠送了纪念品。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郝益东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安排1.63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内蒙古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发展、特色产业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北京市将继续推进各区县对口帮扶内蒙古贫困旗县工作,并动员全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支持内蒙古贫困地区的发展。双方将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两地全面经济技术合作的深入开展。此次,北京市代表团一次性赠送资金1000万元,用于内蒙古实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的项目。
据了解,1996年,根据中央部署,北京和内蒙古确定扶贫协作关系,北京市18个区县与内蒙古自治区18个贫困旗县结成了对口帮扶关系。双方认真实施各项扶贫措施,为内蒙古近百万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改善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向内蒙古贫困地区无偿提供扶贫资金和物资折款共计4.72亿元,援建学校97所。与此同时,双方在能源开发、农牧业发展、旅游、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入,两地企业合作资金达到45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