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勇 周泽春通讯员夏远高)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机关、法院相互配合,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全程提速”。今年以来,该院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5件17人,占同期受案的22%,上述案件的办理从审查批捕到一审判决平均用时75天,比一般法定诉讼期限减少了52天。
该院检察长常家爽告诉记者,从去年4月开始,该院在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指导下,率先在湖北省基层检察院开展了快速办案机制的试点工作。
“我们的提速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一个办案环节的提速,而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联合的"全程提速"。”常家爽对记者说,如果仅在检察环节快速办案,整个刑事诉讼流程提速不明显,快速办案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出来。2006年4月,经与公安、法院协商,三方共同出台了《关于简易案件提速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快速办案机制的原则、适用范围和提速措施。
不久前,该院受理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6月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父子因生产销售添加了工业石蜡的玉米粉5.8万余斤,获利8.12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月6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蔡甸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仅用了5天时间即审查结束,并于7月12日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了杨某父子。
“适用快速办案机制让我们可以腾出手来办理复杂案件,办大案要案,立案监督工作变得更加及时有力。”蔡甸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娟凤说,快速办案机制使该科的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三项工作形成了良性循环。今年以来,他们共立案监督案件9件13人,追捕5人,各项工作指标位居武汉市基层检察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