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的盲区
正在推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让一个处于边缘状态的人群面临困境——
本报记者 张帆
“城镇职工有了基本医疗保险,农民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国家也考虑到了,而我们这些困难企业的职工,却像是一个被人遗忘的人群,更成为社会保障的盲区。
日前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群,如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
听到这样的消息,李松坐不住了。
李松的故事
李松所在的4500工厂是一家三线军工企业,20年前从山西长治的大山沟搬到太原。以前企业还有一块固定的“进山费”,但进城后这块费用首先取消了,随后是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军品任务日益缩减,企业效益每况愈下。十多年来,职工们连基本工资都常常不能按时发放,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更是无从谈起。
目前,李松们每月只能从工厂领到三四百元的生活补助费,而为了这点钱,他们还得每天按时签到。厂子早在五六年前就喊着要破产,但老喊老不破,李松们就只能这样拖着。
李松的父母和弟弟妹妹也都是这个厂的职工。七年前刚过六十的父亲得了尿毒症,因为没有医保,巨额的医疗费很快压垮了全家。厂里报销了几千元医药费后就再也拿不出钱来。为了不给儿女们增加负担,老人主动提出不再做透析回家休养,结果眼睁睁看着一个不该走的老人去世了。而老人生前几万元的医药费至今也拖着报销不了。
李松说,像他们家这样的情况,单位里还有好多。也有人问过社保部门能不能自己办理医疗保险,但却被告知个人不能交。现在大家都在等着企业破产,但什么时候破老没个准信。自己现在已经四十多了,老母亲也快七十,破产可以慢慢破,但病可不等人啊。如果家里哪个人再得个什么病,这个家就彻底垮了。
据了解,目前在城市类似这样不景气的军工企业以及困难企业还有不少,由于有的企业无能力参加医疗保险,加上部分职工工资过低,造成一些困难企业的职工“有病医不了、住院医药费报不了”的困境,成了边缘人群和弱势群体。
去年底,山西大同市总工会对所辖6县区部分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题调查。调查涉及58家县级以下企业,多数为小型困难企业,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占到51家。这些企业的在册职工人数为1788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有6432人,约占在册人数的36%;而参加大额医疗费用(大病)补助的职工人数仅为2168人,约占在册人数的12%。在调查中他们还发现,由于许多特困企业职工尚未参保,目前已有628户特困企业职工因病致困,有292户特困企业职工家属因病致困。因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占困难职工总户数的51.16%,困难企业成了落实医保政策的死角。
李松说,现在我们的困惑就在于自己的身份——说是城镇职工但收入畸低,企业也无力承担我们的社保,说是无业但又有工作单位,又挂靠不上这次国家照顾的无业人群,所以就成为社会保障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困难企业参加社保问题诸多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困难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诸多优惠政策:如离退休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为退休职工缴纳的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比例都比在职职工高;离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起付线比在职职工低,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等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倾斜政策却往往难以实现。
由于困难企业大多效益较差,除了给职工发点必要的生活费,基本没有其他多余财力缴纳医保资金,而医保部门出于保证总体盘子的安全稳定,在财政支持力度较小的情况下,往往不愿吸纳这些欠款企业,从而拒绝他们参保。
同样,一些地方还对退休职工多的企业参保设置障碍。像部分地方就规定,退休人员超过在职人员30%的企业要参加医保,还得另外交纳退休人员医保“过渡费”。
不过,社保部门也有自己的难处。因为医保缴费的依据是在职职工的工资比例,而医保待遇享受对象则是包括退休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相比之下,退休职工才是生病住院的高发人群,所以这类企业往往缴费少,而社保部门的支出大。按照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运转要求,不允许有大的节余和滚存,基金的运行要非常精心,稍一疏忽就可能收支不平衡,参保人员结构过于老龄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下降,基金就会面临“出险”的风险,因此很难大规模吸收掏不起钱的困难国企职工参保。
还有一些特别困难的企业连工资都发不出来,更不用提缴纳保险费了,根本没有能力参加保险,干脆放弃参保。而企业参加不了医保,就得自己承担职工医药费,这使困难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同时反过来使得困难企业更加没钱参加医保,进而陷入了恶性循环的状况。
陕西省总工会对西安、宝鸡、咸阳三城市及省属国防、冶金、机械电子等系统的29户困难国企调查显示,这些企业拖欠医疗费问题普遍严重,被调查企业共拖欠退休职工医疗费6323万元,平均每人都在千元以上,最多的达到十几万元,而拖欠时间最长的也有十几年。其中有1/3的企业至今仍拖欠已死亡多年退休职工的医疗费。不少困难企业职工认为,企业在参加医保之前,应该将拖欠的医疗费进行报销。但这些企业大都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已停产多年,靠自身力量根本无力解决巨额医疗费欠款,参保医保更是成了一句空话。
政府应该多买单
不过,针对困难企业的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今年以来在不少地方有所突破。
江西省日前出台新措施,从今年起,有关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将可按照3%的费率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等待遇。对已关闭破产、改制以及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困难企业中未参加医保统筹的退休人员,按参保地上年医疗费用人均实际支出水平参加医保;对上述企业的在职职工按低于当地标准缴费费率即3%的费率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安排,其中省属企业由省财政安排,市县区属企业由市县区财政安排,省财政适当补助。江西还规定,从今年起,对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和国有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按3%的费率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7∶1∶2的比例负担。上述人员参保后将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来管理,他们将享受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等待遇。
南京市政府今年也正式出台《关于解决市属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由政府兜底尽快让部、省、区属企业的困难职工进医保。该《意见》明确了多级、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并对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作了适当调整,对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征收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后确定。对于已破产司法终结、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已正式行文企业开始实施关闭的、因经营困难已停产一年以上等五种类型的困难企业,由主管部门(产业集团)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从产权转让收入中解决所属市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所需一半以上资金,其余部分由企业解决。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可将产权转让收入用于困难企业缴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如果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在首次缴费不低于应缴款项60%的基础上,经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担保,在两年内缴清。部、省、区属企业可以参照该意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山西省忻州市建立了一种能使困难企业职工享有与其他城镇职工同等待遇的医疗保险长效机制,使困难企业职工看病难的问题得到缓解。2006年忻州市政府决定由政府出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0万元。同时降低基金起付标准,减少个人负担比例,其中,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按每人每月5元缴纳,用人单位负担3元,参保人员负担2元。对于足额缴费的企业职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全额待遇,即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一样,享受住院和18种大额慢性病的报销,并将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到了30000元。
对此,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申曙光称,我们的政府一直存在一个功能上的偏差,那就是:政府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介入太深,官员们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对经济效益,对市场效率的追求上。其实,追求效率是企业的事,维护公平才是政府的本分。既然是这样,当这些退休职工的参保问题得不到解决,社会公平难以实现的时候,政府就应该责无旁贷地站出来,尊重历史,承担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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