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记者唐召明)今年6月份,姚某在北京西站偷窃一女青年手机时被抓获,但他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抵赖,并声称自己有“精神病”,后经鉴定姚某为有完全责任能力人。北京铁路公安处10日已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请批捕惯偷姚某。
36岁的姚某怀揣着一份精神病鉴定书,长期混迹于北京各火车站以偷窃为生。过去每当被抓获时,这个“护身符”总能帮他化险为夷,逃避处罚。今年6月27日,姚某在北京西站偷窃一名女青年的手机时被发现后,将手机扔在地上说:“谁偷你手机了,那不是在地上吗?你可不要冤枉人。”在现场旅客作证下,姚某被北京铁路公安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在交接案件时,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预审队队长张洪方看到了一份司法鉴定书,上面写着:被鉴定人姚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原来,2006年3月姚某在上海黄浦区偷盗被抓获后称自己有精神病,并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
在办案过程中,北京铁警调查发现,姚某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因偷盗屡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经过一个星期的观察,看守所铁警发现,姚某饮食起居没有任何异常,与同室的人相处融洽,不像精神病人。北京铁路公安处委托北京市安康医院对姚某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3名专家会诊后认为,姚某在实施本案违法行为时,动机现实,目的明确,辨认与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责任能力。当听到预审员宣读完鉴定结论时,姚某嘟囔了一句:“这次装病咋不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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