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棚户区回迁户“零就业”家庭率先实现“双就业” 新华网沈阳8月12日电(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曾经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第一个提出消除“零就业”家庭的辽宁省鞍山市,最近又赋予这项工作新的内容。记者从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这个市棚户区回迁户中的“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双就业”。
鞍山市推进棚户区改造之初,就将改造后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市长谷春立认为,棚户区居民大部分都比较困难,改造引起居住环境变化,一些人就得另谋职业。入住新楼后,还会带来生活费用的增加。为了保证回迁居民的生活质量不会因为这些而降低,实施有效的就业保障十分必要。
“零就业”家庭是回迁户中最困难的群体,“双就业”就是促进这些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成员,实现两人或两人以上再就业。为此市政府及早动手,统筹考虑,建设之前,便在回迁小区规划菜市场、服务店等场所,为居民就业和日常生活提供便利。针对棚户区居民动迁后居住分散、联系不便的实际,各区、街道在组织动迁前就落实包保责任制,将每户居民的就业信息登记在案。街道和社区干部分户包干,在各户搬出原居住地后仍然与他们保持联系,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帮助他们尽早上岗。本着“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的方针,各区、街道帮助回迁户中有劳动能力者掌握有就业前景的技能,还对部分人适当提高就业培训经费的补贴标准,使之尽快具备上岗条件。对于通过社会渠道找工作确实困难的“4050”人员,采取政府兜底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安排就业。
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显示,截至目前,鞍山市棚户区改造回迁户中的2319户“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双就业”。除此之外,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注意保证这些家庭享受应得的社会保障,家庭成员再就业后,都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对于家庭仍存在困难的,按照《鞍山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基本生活、教育、供暖、就医等方方面面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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