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昌8月12日电 (记者全安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现任总经理潘宜刚说:“目前,他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清收专班,由大桥公司一名副总经理专职负责,并停止了大桥房地产公司的所有经营,全力投入到清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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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潘宜刚介绍,成立的清收专班主要是针对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宜昌隆康路房地产小区项目,专班成员分为两个部分双管齐下:一是在现场监管,严格了解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施工进度,销售情况;二是监管公司帐户,根据销售情况,及时知晓资金是否进帐。同时,三峡中国银行对该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实施控制,并规定了具体的归还金额和土地使用办法。
“如要开发建设3号楼,就必须向银行归还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才会把3号楼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限给开发公司。”潘宜刚说。
他说,尽管如此,追讨工作还是很艰难,自他接任后累计从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追讨了3000万元本金和1100多万元的利息,也就是说从2006年10月原大桥公司总经理黄耀峰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后,到2007年7月20日,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近1年内没有还一分钱给大桥公司。
潘宜刚说,为此,宜昌市政府多次组织宜昌长江大桥公司、三峡中国银行及九龙房地产公司协商怎么解决,遗留的1.73亿元国有资金问题。经过宜昌市政府的努力,目前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解决方案,正在等待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的上级单位批复。
据潘宜刚透露,这份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三峡中国银行形成直接商业借贷关系,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宜昌长江大桥公司不在有关系。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直接将未归还的1.73亿元国有资金以一般商业贷款形式归还给三峡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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