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8月14日电 记者马利民张晓东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今后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双方面对面来讲道理。记者今天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听证工作暂行办法》,已正式下发全省各级法院。
据四川省高院相关人员介绍,该《办法》主要展现了当事人可提出听证申请、放宽听证门槛、公开听证、双方听证等四大亮点,所有的听证活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实行申诉、申请再审听证制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办法》规定,应当组织听证的六类案件包括:申诉人、再审申请人初次提出申诉、再审申请的案件;申诉人、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或提出新的证据的案件;上级法院、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上访老户案件;集团诉讼案件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其他需要进行听证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为了保证听证工作完毕后及时“有果”,《办法》还对案件听证后的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信访申诉当事人所举证据或申辩理由证明原判可能有误的,5日内发给立卷通知书,对案件进行复查;对当事人的请求超出原诉讼请求的,可当场驳回;对复查听证后证明原判判决正确的,经审核后进入再审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