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快评>
美国、英国相继出现房贷危机之后,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全球股市数以亿万计美元的市值蒸发,还有一些基金倒闭,一些抵押贷款公司申请破产。除此之外,对个人而言,150万美国房贷户的房子将遭没收;英国上半年已有1.4万宗住宅物业被查封或收回,较去年同期上升30%,宣告破产的人数在较第一季度下降8.1%的情况下,第二季度仍有约2.7万人。
看美英,想中国。多年以来,有超英赶美情怀的中国人,这一次表现得足够优秀。不仅卷入美国房贷的我国中行、工行、建行等纷纷回应称“影响不大”,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股市、楼市“风景这边独好”,股价、房价持续上涨,且迄今为止,连一个儿半个儿个人还不起房贷的消息都没有(或未披露),好得出奇,出奇得好。
事实已经并将也许或者大概可能恐怕证明,我们的房贷按揭是稳健发展的,我们的房贷者信用等级是远远高于英国人、美国人的,我们这里没有“次优”,我们这里是“全优”。阿门,“上帝”保佑吧!
老实交待,美英房贷市场风波初起时,我还真的有点担心。8月9日《环球时报》黑体通栏大标题《美国房贷危机冲击全球》,吓了我一跳。当然,以后再看到“冲击全球”一类消息时,我会自动解码纠偏,立即想到不包括我们或是对我们“影响不大”。
不管国际市场的风云变幻,也不管邻居家发大水还是着大火,都对咱们家“影响不大”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我们有我们的优越性,有我们多年以来的“父爱主义”保护措施。
其一:在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条文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条法规绝对是美英资本主义国家所没有的,充满了“父爱主义”的色彩。它明确告诉银行:房贷者即使还不起房贷,只要是自住房,房子是不能收回去的。这条法规是否变相鼓励了购房者从银行贷款买房,或对还贷不必过分担心,或加大了银行房贷风险,或推动了住房需求,等等等等,都有待实践的检验。有了高法这把“尚方宝剑”,从此房贷者不怕银行了,而是银行有些怕了房贷者。可是,银行似乎对自己的风险也不太担心,估计他们将来把房贷里的呆坏账记在法院头上去,名之为“政策性亏损”。
据统计,截至2006年末,从房产贷款总量看,我国个人商业房贷余额已经达到2.27万亿元。根据国家会计学院的一份研究报告估算,即使仅有15%的住房抵押贷款客户不能正常还贷,整个银行体系也会直接增加3000多亿元左右的坏账。不过,好在这只是研究报告,一切还未发生呢。
还有一个“父爱主义”的例子,是本市经济适用房的规定:“已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除责令退回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外,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民日报8月9日)这简直是拿着棉花棒打骗子,未免也太温情了。照这样的处罚,我都想去骗购经济适用住房,不骗白不骗,骗了也白骗,白骗谁不骗?
(京报网__北京晚报 苏文洋)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