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佳月蔡伟实习生/崔佳)8月10日晚7时30分,48岁的建筑工人曹正富在广州市琶洲会展中心三期工程建筑工地上加班时突然晕倒,后被工友送往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抢救,11日下午不治身亡。8月15日晚,从重庆赶来的曹正富家属在警方的协调下,与广州二建协商赔偿。
起草赔偿协议后变卦?
曹正富的工友谭先生表示,当日是他把曹正富送往医院的。据谭先生描述,10日晚7时30分左右,曹正富在加班时突然晕倒。谭与另一工友把曹正富背到附近的卫生站,医护人员测量完血压后说必须马上送往大医院,于是谭和工友一起把曹正富送到了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工地负责人在医院垫付了2000元的治疗押金。翌日下午6时05分,医院开出了死亡证明。
曹正富的儿子告诉记者:“父亲的身体一直很好,在广州二建做了5年的建筑工人都没出现过健康问题。”小曹还拿出了父亲今年1月刚刚换的新平安卡复印件。
曹正富的侄子向记者表示,叔叔每月1800元工资,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广州二建直到昨天我们来了才说要进行调查。本来昨天上午还商量得好好的,起草了赔偿协议,但后来又突然说再等两天,这不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吗?”
据介绍,曹正富的劳动合同是与强力劳务公司签订的,是强力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才到了广州二建。
死者生前有高血压病史
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死亡记录》显示,曹正富入院时处于浅昏迷状态,经过体检,其左侧丘脑出血并破入脑室,血压很高,后来病情恶化,于11日下午6时05分死亡,死亡原因为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参与抢救曹正富的医生告诉记者,按照常理判断,曹正富应该是有高血压病史的,只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广州二建工程部工会主席肖女士负责处理此事,她表示,单位在事发时交纳了2000元入院押金,还在11日垫付过两万多元的医药费,“广州二建是正规的国有企业,肯定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此事,但调查伤亡事故总有一个过程,不可能在一两天之内马上做完。况且我们还必须核实家属身份,谁来负责办理这件事,必须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不能把赔偿金随便给某个人”。
律师视点
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的张启军律师向记者表示,现行法律中并无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按照明年即将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如果强力劳务公司隶属于广州二建,那么强力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不发生法律效力,就应视为曹正富与广州二建建立了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后,理应由广州二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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